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防治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的四个特点
1、病因明确,其病因就是职业性有害因素,如果职业性有害因素得到消除或控制,就可防止或减少职业病发生。
2、所接触的病因大多数是化学因素或物理因素,通常接触量是可以检测的,而且接触量超过一定限度才能使人得病。
3、在接触同样职业性有害因素的人群中,常常有一定人数发病,很少只出现个别病人。
4、早期发现,合理治疗,较易恢复,发现越晚,疗效越差,而且不少职业病目前还没有特效治疗方法。
为什么会得职业病?
1、工人在特定的岗位上从事了有害作业工种,常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某种或某些职业有害因素。
2、职业有害因素常需达到一定的强度才会致病。
3、工人缺乏安全知识,甚至违章操作,造成生产、运输、使用中的意外事故。
4、工作中如果是高浓度、大量接触有害因素,会造成急性职业病,如果是较低浓度,长期接触有害因素,会造成慢性职业病。
5、是否罹患职业病也与个体敏感性有关。
劳动者如何做好个人防护?
工作中接触的各种有害烟尘、化学物、生物和物理有害因素,其重要的途径是经呼吸道、消化道和皮肤吸收,因此劳动者应做好个人防护。
1、降低工作场所空气中的有害物质浓度,要正确使用配备好的通风、排毒系统。
2、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并保持其洁净。
3、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勤更衣,在车间内不进食、不吸烟等。
4、定期接受安全培训,使用的设备应经常检查、维修,使其处于正常的运转状态,掌握正确的操作程序、安全技术,了解作业中的危险性及潜在的危害。
5、定期接受职业健康体检。
6、学会自救、互救知识,掌握基本的常用救护知识,包括意外事故的应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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