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时间:2008年6月2日——2008年8月20日
第一阶段报名时间:6月2日-6月20日;6月20日之前报名的参赛者可以参加全程联赛。
第二阶段报名时间:6月24日-7月20日;7月20日之前报名的参赛者可以参加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的联赛。
第三阶段报名时间:7月24日-8月20日。8月20日之前报名的参赛者可以参加第三阶段的联赛。
二、比赛时间:2008年6月23日——2008年9月22日
分为三个阶段:
联赛第一轮:2008年6月23日——2008年7月22日;
联赛第二轮:2008年7月23日——2008年8月22日;
联赛第三轮:2008年8月25日——2008年9月22日;
三、比赛规则
(一)交易标的:沪深300股指期货仿真交易合约;
(二)交易规则: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相关规则执行;机构投资者只能开展股指期货跨期套利交易,并应遵守联赛主办方制定的股指期货跨期套利交易规则(详细见《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浦发创富杯”股指期货仿真交易黄金联赛套利比赛规则》);
(三)保证金标准:
1.两个近月合约的保证金标准为中金所保证金标准+1%;
2.两个远月合约的保证金标准为中金所保证金标准+2%;
3.主办方有权根据市场风险变化和中金所要求调整保证金比率。
(四)手续费:成交合约价值×万分之1.5(开平仓双向收取,含中金所手续费);
(五)出入金规则:
1.参赛账户虚拟资金:所有参赛资金均为虚拟资金,机构投资者每个套利组合的初始虚拟资金为RMB 2亿元。个人参赛者的初始虚拟资金为RMB 200万元;
2.投资者必须做好风险控制,联赛过程中不接受额外的账户入金。
3.所有参赛者在正式参加大赛前,应对帐户内资金和持仓进行清零处理;
(六)风险控制:
1.在大赛交易过程中,大赛主办方将依据中金所、主办方相关风险控制规则,根据市场风险情况对会员采取资金额度限制、强行平仓等风险控制措施;
2.期货公司和参加套利交易的机构投资者应做好自身的风险控制,凡由大赛主办方进行风险处置后对期货公司客户和参加套利交易的机构投资者引起的收益损失,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参加大赛的期货公司必须加强对客户的风险跟踪与控制,根据客户风险变化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将有关事宜报告大赛主办方以协助进行相关奖项评定;
4.禁止仿真大赛期间进行对倒交易、重复及虚拟开户、透支交易、再次增加资金等违规行为,禁止利用模拟软件漏洞获取非法利益。一旦发现上述违规行为,大赛主办方有权取消该投资者大赛成绩直至取消比赛资格;
(七)异常情况处理
在期货交易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主办方有权宣布进入异常情况,采取紧急措施化解风险,联赛暂停或取消进行:
1.因地震、水灾、火灾等不可抗力或者计算机系统故障、网络故障等不可归责于我行的原因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
2.会员出现结算、交割危机,对市场正在产生或者将产生重大影响;
3.股指期货正式推出或交易所宣布暂停或取消仿真交易的;
4.大赛主办方认定的其他情况。 |